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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典当的地位和作用
· 第一节 典当的基本地位
· 第二节 典当的主要作用
第一节 典当的基本地位
    所谓典当的基本地位,是指它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和金融业与流通业中的一种边缘业种和业态,在一个国家、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下所处的经济地位和所发生的社会影响力。

    一、客观地位
    典当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典当业历史悠久,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迄今为止,典当至少已经历了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人类历史上的大多数社会形态。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中,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融资需求都始终存在。于是,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便充当了能够满足一些人日常融资需求的有效手段,成为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客观经济现象。

    古巴比伦(公元前1894一前729年)时期,许多商人为做生意,曾经以粮食、金银和珠宝等典当借贷。在我国唐代(618-907年),典当业也十分发达。据近年来在新疆吐鲁番出土的唐代部分质库(典当行)帐历记载,在一家民营典当行的日成交生意中,当金最低为20文,当物是一条"故白绫领巾";其最高的当金为120文,当物为"绢一丈四尺";其他当金数额则分别为50文和100文。欧美国家自封建社会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相继出现典当后,一直延续至今,其中既有私立典当行,又有公立典当行,致使典当市场得到长期的、多元化的、日益成熟的发育和成长。

    典当的客观存在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它决不是人为因素或者某种社会政治力量所能轻易否定掉的。如近代法国大革命时期和巴黎公社时期,有关当局都曾明令取缔或者限制典业的存在和发展,但最后典当业仍然顽强地生存下来了。再如我国解放后一段时间内曾将典当赶下历史舞台,然而实际上,典当行为并未就此绝迹,相反只是从公开转入地下。所以到1987年12月,随着改革开放大潮的涌动,新中国典当业便再次复出。

    这表明,典当千百年来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地位是无法否认的。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更由于它是人们可以有效利用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故典当始终具有特殊的生命力,是每个历史时代有些人不熟悉且从未从事过、但却是另一些人很熟悉且经常从事的客观社会实践。

   二、独立地位
    在任何社会中,典当都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地位。典当的这种独立地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典当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不同步。一般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典当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典当业与社会经济状况的好坏共进退。如我国清代康、雍、乾三朝盛世期间,全国典当业的发展亦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直至嘉庆五年(1800年)达到历史的最高峰,全国城乡典当行约有2.5万家之多。另在美国,20世纪末期是其国民经济连续10余年稳定发展的时期,而美国的典当业也随之日益发达起来。1988年美国全国有持照典当行6900家,至1999年则迅速增加到创历史纪录的1.5万家。

    然而,典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的现象同样大量存在。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济严重倒退,许多行业空前萧条,但此时这些国家的典当业却出人意料地得到发展甚至繁荣。一面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企业破产;另一面却是典当行生意红火、车水马龙,许多人因手中的存款丧失或者债券、股票被套牢,而被迫以实物资产向典当行借贷,以求周转度日,改善自身财富缩水的窘境。

    这表明,典当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并非总是正相关的关系。换句话说,经济繁荣时期,典当业具备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经济衰退时期,典当业同样具备发展的环境和空间。典当业的这种特殊的独立经济地位是其他行业所少有的。

    其二,典当融资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相分离或者相区别,总是独立发挥作用。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典当的历史远远长于其他融资方式、融资机构的历史,集中表现为先有典当及典当行、后有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我国来看,南北朝时期(420-589年)已有典当行(当时称质库)存在,而中国第一家民族资本银行是1897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典当及典当行的出现比银行信用的问世至少早1400多年,二者之间的分离显而易见。就是在美国,独立战争前的1657年在纽约已有典当行存在,而美国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却直到1781年才成立,二者之间也相差100多年。

    由此可见,典当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有相当一段时期是独立存在的。其独立地位的取得,在于典当不同于其他融资方式,典当行不同于其他融资机构。因而,这种不同在当今世界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仍能成为支撑起典当独立存在的客观经济基础。如前所述,典当行发放以动产质押为主的小额、短期贷款,其服务对象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中的一些固定的社会群体,诸如西方发达国家中的贫困人口、部分中产阶级等;我国现阶段中的一些工新阶层、中小企业等;典当涉足的领域往往是其他融资方式所不涉足或者很少涉足的领域。因此,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存在着五花八门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但典当却仍能适者生存,拥有一席之地,独立地、有效地发挥出其特殊的融资作用。

    三、从属地位
    典当是一种客观独立的社会经济现象,但由于种种原因所致,典当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当代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国民经济体系中,还处于一种依附的、从属的地位。

    其一,典当业具有金融性质和商业性质,是金融业和商业的组成部分,但它只是整个金融业和商业中的一个分支或称边缘业种。典当业是非主流金融业和商业,与金融业中的重要支柱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无法相比;与商业中的重要支柱如批发业、零售业等也无法相比;典当业只能是主流金融业和商业的补充,并依附和从属于主流行业,发挥其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是全球典当业最为发达的国家。1998年,美国典当业的贷款总额高达90亿美元,约合750亿元人民币。然而,这在美国金融领域中仅为沧海一粟,它不可能有比各类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大的作为,而只是填补其他金融机构尚末涉足的融资领域的空白。另以美国最大的典当行--美国国际典当公司为例,1999年全年共发放当金4.40亿美元;而销售各类商品(主要是死当物品)仅为1.59亿美元;前者的业绩不足以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提并论,后者的业绩更是大大落后于其他商品流通主体。在加拿大,典当在金融领域和商业领域中所处的依附和从属地位也相当明显,1999年加拿大典当业全年共发放当金9.5亿加元,约合53.01亿元人民币。在新加坡,1998年该国典当业全年共发放当金11.6亿新元,约合56.56亿元人民币,典当业在金融领域中和商业领域的依附和从属地位也同样十分突出。

    其二,典当业是是特殊的金融业和商业,这使它能够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独立存在的行业,但它只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并不重要的行业或称边缘行业。典当业是非主流产业,它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既无控制力也无很大的影响力,与其他产业如工业、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等都无法相比,典当业只能是主流产业的补充,并依附和从属于主流产业,发挥其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

    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典当业并不计入一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范围之内,其政府监管部门亦非严格的专业对口。这就充分反映出典当业在社会经济领域中所处的实际地位。美国典当业,的监管职能由各州政府的消费信贷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分别行使,而联邦政府则没有全国统一的典当业监管机构。如佛罗里达州是"农业和消费者服务部";纽约州则是"消费者事务管理部";等等。英国典当业由英国政府贸易和工业部中的公平交易办公室负责监管;日本典当业的监管部门是各地公安委员会;马来西亚典当业和监管部门是中央政府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而新加坡典当业的监管部门是政府律政部。

    相比之下,美国银行业由美国中央银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监管,证券业由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监管;香港金融业由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金融管理局监管;我国大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也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负责监管。因为这些行业是一国或地区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和重要的影响力。

    四、弱势地位
    典当业是具有跨行业性质的边缘行业,它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从属地位又决定了其弱势地位,既规模有限的特殊地位。综观世界各国典当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近年来的典当实践,剖析典当赖以存在的相关载体,以量化的标准衡量,可以说,古往今来的典当及典当业均属于"三小"性质,即小机构、小市场、小行业。
第一,典当行是兼有金融和商业性质的小机构。更确切地说,它甚至属于"袖珍"机构。因为世界各国的典当行均不大,无论是在资金运营、业务范围、客层规模方面,还是在数量分布、营业面积、劳动力容纳方面,都是如此。如中国台湾《当铺业管理规则》第5条规定:申请经营典当者,其门店须"面积12平方公尺以上",即12平方米大小便可,说明不怕场地很阔。香港典当行的使用面积也很小,当厅一般在8至10平方米左右。另外,海外的典当行多为私营企业,资本金不多、业务量不大、内部分工不细,属于粗放型的、商业性质很强的金融单元。如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规定开设典当行需有净资产15万美元;印第安那州则是7.5万美元;而密苏里州仅为5万美元即可。在我国,人民银行监管典当业期间,规定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金下限为500万元人民币;而国家经贸委接手典当业监管职责后,则将典当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下调为300万元人民币。

    第二,典当市场是兼有金融和商业性质的小市场。
    在一国庞大的金融和流通市场当中,典当市场的规模一般都十分有限,其所占的份额微乎其微。这主要是由于该市场需求的程度所致,并且极易受到经济大环境和政策法律环境变化的直接影响。从海外来看,尽管典当机构较多,利用典当融资的人也不少,但这类群体的保有量同样比较稳定,增减起伏始终不大,故典当生意也不可能做得很大。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是该国典当业十分兴旺的一个州,然而辖区内各地的典当市场并不平衡。如1997年劳德代尔堡市28家典当行,一年典当交易7万笔,每家年平均2500笔,合日平均6.8笔左右。另在该州主要城市迈阿密,25家典当行每天成交数干笔,平均每家也就在100笔左右。1995年,台北市1400家典当行共发生典当交易3万笔,平均每天82笔,每家年平均21.4笔,日平均则为负数。这表明,典当市场的确是一个合理化存在的金融和流通市场,但却不可能成为一个高速膨胀发展的金融和流通市场;它能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中的一部分人的融资需要,但却不可能成为所有人都去利用的融资途径和方式;因此,典当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必然受到需求恒定的制约,其繁荣时不会过度火爆,其衰退时亦不会走向消亡。

    第三,典当行业是兼有金融和商业性质的小行业。
    国际通说认为典当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迄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这个行业又是一个在形态上长不大的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典当业甚至可以说是"微型"行业。更重要的是,作为金融业的组成部分,典当业在海外并非都被视作政府金融业,实际上许多国家都将其划归为民间金融业领域,如欧美一些国家、台港澳地区等。而作为商业的组成部分,海外一般都将其与旧货业相提并论,如美国的一些州、澳大利亚等。
先从借贷角度看,1998年财政年度,美国商业银行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为0.1599万亿美元;房地产消费贷款为1.2303万亿美元;不含其他类型的贷款,这两项之一就与前述1998年美国典当业全年发放当金90亿美元形成天壤之别。在我国,1999年仅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就达1260亿元,这同样是全国1000多家典当行所根本无法望其项背的。另以上海为例,1999年该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为318亿元,而同年该市12家典当行总共发放当金才5.7亿元,二者反差极大。

    再从机构数量和分布的角度看,美国现有1.5万家典当行,平均每1.67万人一家,是世界上典当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但美国仅商业银行(不含其他金融机构)就有1.2万家,人均为2.08万人一家。尽管商业银行的人均拥有量略低于典当行,然而若计入二者的分支机构,则美国商业银行的人均拥有量将大大超过典当行。如美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美洲银行,在国内21个州有4500家分行,2000年总资产高达6720亿美元;而美国最大的典当行美国国际典当公司,在国内16个州只有412家分行,2000年总资产为4.176亿美元。另在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各国和地区的商业银行共22家并下辖138家分行,合计平均每3000人拥有一家银行,这比澳门共有30多家典当行、人均约1.6万人一家的比例还是高多了。

    由此不难发现,世界各国和地区典当行业参与整个国家金融领域内融资的机会不多、融资范围狭窄、融资对象较少、融资规模不大。至于典当业在商业流通方面,亦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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