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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典当再获“上海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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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审议通过,东方典当第二次通过“上海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这是对公司品牌实力提升的充分肯定。
2010年3月,第14批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定结果揭晓,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成为全国典当行业首家获得此荣誉的企业。这也是上海首次将著名商标评定向典当这一特种融资服务行业领域扩展。
2012年12月,东方典当首次通过“上海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
本次东方典当再次通过“上海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公司将继续发挥企业的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推动整个行业形成完善的规范体系,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积极支持典当业健康快速发展。